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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創作的基本原則
浪漫、感性,但不「亂來」
音樂雖然是感性的東西,但在創作過程中並非毫無章法,其實,就如同作文,有起、承、轉、合,主題、副題;有問有答;有高低潮;有逗點、頓號、句點。任何複雜、戎長的音樂,只要經過分析,就會發覺,其實是將短小的旋律,加工處理後而成。也就是說,音樂本身有一定規則可循,並非純粹天馬行空、不著邊際地隨心所欲。因此,現在讓我們來了解一下情況,進一步增強欣賞的功力。


建築師的草圖
音樂雖然抽象,但是,音樂家作曲時,通常大致上已有了一個腹案,例如,作曲家在某種情況下受委托寫一齣歌劇。這時候,就像建築師蓋房子一樣,他首先要擬一個草圖,然後,找合適人撰寫劇本,他們必須密切合作,共同商議所有細節、場景、劇情、換幕、旁白、合唱團…。劇本完成後交給作曲家,他再按照台詞,淘汰一些不合適入樂的音節,選出重點配上曲調,下一步,決定樂器項目,為主要樂器譜寫旋律,這部份工作完成後,先在鋼琴上彈給導演和主要演員聽一遍,這時候,他們也必須開始練唱排演,佈景、道具和服裝也得進行準備,特別是指揮和導演,他們一定要熟悉場景和換幕的程序,不能出半點差錯,音樂家日以繼夜專心作曲,順利的話,幾個月總譜便可出爐。但這還不算了結,之後,樂團、演員、聲樂家,不知要排練多少次,作曲家心血的結晶才能正式呈現在眾人眼前,可見一齣歌劇的製作工程多麼浩大,難怪被視為西方音樂的精華。

按部就班
音樂創作,歸納起來,可以分成下列幾個程序:
I.靈感:
作曲,和許多文學、藝術創作一樣,需要靠靈感。大家知道它可遇不可求,因此,天才的誕生更彌足珍貴。許多大音樂家,例如貝多芬,總在床邊預備好紙筆,散步時也經常走走停停,忙著將音符記下,以免靈感一閃而逝。如果靈感斷斷續續,來得不乾脆或不成熟,一首曲子很可能要奮鬥好幾年才完成。
而有時候,靈感也不見得是樂曲成功的保證,若處理不當,很可能功敗垂成。自我要求嚴格、完美主義者如貝多芬,在他死後,人們才從他的草稿薄上發現,光交響曲便不只九曲,實際上最少有五十首,但真正發表的卻不到五分之一。他經常塗塗改改,直到認為濃纖合度,沒有一個音符太多、沒有一個音符太少(結構必須緊密),這才滿意。也有時候,撕廠又寫,寫了又撕,繞了一個大圈子,結果又回到最初的原點,有時候音樂家也必須經歷「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別見山又是山」的過程,才能將心中感受,化成音符,傳遞給聽眾。

II.腹稿:
有了靈感之後,接下來便可以安排腹稿,讓作品更加「胸有成竹」。不少人認為「即興作曲」就是隨興所至,天馬行空。表面看來,這固然是靈感從天而降的快速反射動作,看來毫不費力,卻忘了先決條件是,音樂家必須熟悉作曲規則,可知為了這一刻,他們花了多少準備功夫,包括模擬、研究其他成名作曲家作品,所謂「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能吟」。尤其是「大塊文章」,例如,歌劇、交響樂。此時,靈感固然不可缺,更需要完整的腹稿、大綱、細節,逐步計劃,注意環節緊湊、前後搭配銜接,決定表現方式,如有不協調情況出現,便很可能功虧一簣。例如,作曲極快的莫札特,他在下筆(譜曲)之前,經常在房間內繞圓子轉或沈思(打腹稿)良久,直到時機成熟,才一鼓作氣寫下來。

天降神兵?
還有一種是做夢「撿」來的,據說有一次安東布魯克納睡夢中聽見好友用口哨對他吹了一段旋律,然後囑咐他寫下來:「朋友,相信我,它會讓你成名。」安東布魯克納依言,覺也不睡了,點上蠟燭,抓起紙筆,衝到桌前埋頭振筆疾書,果然,成就了他最著名的「第七號交響曲」。不過,與其歸咎於「神助」,倒不如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結果,可能更科學一點。否則,每個人都去睡大頭覺,等著天上飛來一筆,豈不誤導?

III.
動機:
動機(Motiv)也就是旋律的最小單位,在一首曲子當中,聽眾可以很明顯地確認出來,一般就是,印象最深刻、聽完之後能夠哼唱的段落。它通常不會太長,演奏起來大概不超過半分鐘,它是由靈感所帶來的最原始主題,「生根」之後,有時候必須經過數月甚至數年時間,讓它「發芽」茁壯。循著這條軌跡,衍生出「枝葉」(即,能夠提供變奏、轉換的完整主題),終至開花結果(繼而發展成優美的旋律)。

你也可以成為作曲家,不過…
所以,產生「動機」並不難,隨便哼一段自己隨興所至發明的旋律,也能成為「動機」,不過,作曲的最大困難在於如何安排這後續的樂章。是重覆、倒裝、變奏?還是幾個小時或幾天後再想出一個、甚至四、五個副主題,「拼裝」上去?雖然一個以上的主題可以使樂曲多樣化,不致單調、無聊,但,多了也會離題,造成混淆聽覺、缺乏主題的一貫性等不利後果,這些都是必須考慮的重點。因此,好的作品在第一個主題出現後,便已為下一個主題作好準備,銜接得自然流暢,不落痕跡。最好是兩個主題出現後,聽眾仍意猶未盡,此時就算第一主題再度出現,也毫不多餘。莫札特的小步舞曲便經常有這種效果;例如:

I  II  I  III  I(一、二、一、三、一的主題安排方式)或
I  II  I  III  I  II  I

總之,好的音樂創作秘訣在於「變化豐富、主題連貫、結構緊密」。

奏鳴曲的秘密
奏鳴曲是讀者們最常遇到的音樂曲式,幾乎是所有樂式中,應用最廣的。它到底有什麼優點和特色,會一再受到作曲者的垂青?

I.淵遠流長
奏鳴曲這個名詞,三百五十年前便出現在自義大利-"sonate",主要以樂器形式來表現,與歌曲無關。在樂式中佔相當重要的地位,不僅是古典樂派,同時也是各項樂曲的主要表現方式。貝多芬個人似乎十分偏好這種音樂的曲式,在他的作品中便大量引用此法。除了鋼琴曲,還可以運用在交響曲、弦樂四重奏上面。甚至,可以說,交響樂就是管弦樂團的奏鳴曲。

II.中規中矩、段落分明、拆卸自如、變化多端
一般,奏嗚曲共分三至四個段落(樂章):
第一樂章、快板;首先,第一主題出現,接著,副題(或第二主題)登場,兩個主題都各具性格明顯的曲思,互相對比。此後,不時可見這兩個主題輪流出現,兩者相互對話,貫穿全曲。通常,在兩個主題之間,有連貫銜接用的插入樂曲,變化之後,稱「展開部」,在此,作曲家可充分發揮技巧,例如運用轉調、「拆卸」、「分解」、重新組合等,也是決定一首樂曲成功的重要因素。然後,等作曲者覺得聽眾已經聽夠了變奏旋律,於是,再回到出發的地方,即「再現部」。再現部雖然主要是演奏最前面提示部主題,但不見得完全原音重現,一般會在旋律仍清晰可辨的情況下稍加變化。最後,是結尾部份,有時也加入尾奏(Coda)。歷代音樂家中,特別是海頓、莫札特、具多芬,將這個體栽推展到最高峰,奏鳴曲的好處多多,其運用非常活潑富於變化,作曲家可以不受拘限,有較多自由發揮的餘地。不過,廿世紀以降,奏鳴曲已成老掉牙的古董,不再受作曲家青睞,老實說,盛行了一、二百年,把戲也變完了。

III.遊戲規則 第一樂章決定整首曲子的調式,例如,若第一樂章為C大調,則訂名為C大調奏鳴曲。同時,整首曲子的調式結構便以C大調為中心,即使轉調、換調也都繞著C大調打轉,多少與C大調脫離不了「親戚」關係。
第二樂章、通常是行板或慢板,調和前一個樂章的速度,通常會轉調、速度變慢(因而更顯得優雅、細膩),以便和第一樂章取得對比平衡,同時表現曲調與和聲之美,主題說明、進入主題,也是作曲者展現才華本領的地方。前一樂章的兩個主題並不一定全部出現,可以自由發揮、處理,因此,奏鳴曲成為作曲家們的最愛,越是大的曲子,這部份就越長、越有可觀之處。
第三樂章、常採用小快板、小步舞曲或詼諧曲,以活潑輕快為主。
第四樂章、一般引用快板或急板,以輪迴曲或變奏曲的方式不斷將主題再次引導回來。
奏鳴曲的形式如圖:

主  主  結    變    主  主  結
題  題  束    奏    題  題  束
1  2            1  2

 提示        展開    再現    尾奏

例如,我們可以舉貝多芬的奏鳴曲作品十三號,"熱情"(Path`etique)第一樂章為例,這是一首大家耳熟能詳,非常受歡迎的曲子,在坊間很容易買到,如果一邊聽文字解說,一邊對照音樂,更能進入情況(手上有樂譜的話,甚至可以精確對照小節):

◎提示部:在正式進入第一、第二主題之前,首先有十小節的序曲導引,按照上面的指示"Grave",意思是動作緩慢有力。這一段旋律的結構非常嚴謹、規律。在序曲最後,轉入第一主題(11-27小節)c小調,同時,又出現下一個速度轉快的指示"Attacca subito I'Allegro",第一主題之後,第二主題之前,是銜接兩個主題的過渡性橋樑(27-51小節)。第二主題由於前後差異太大(幾乎像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又可再分成兩部份(51-89小節和89-121小節),最後,在提示部結束之前,第一主題又再重覆一次。在此,貝多芬為了加強聽眾印象,以四個小節,迅速回到前面的序曲。之後,再繼續下一個部份。
◎展開部:動機取自第一主題,但是,發揮有限,並不如前面詳盡,依照貝多芬的習慣,一般都較短。
◎再現部:分別有第一和第二主題的再現。第一主題的再現部份將近結束時,稍微改變,作為銜接下一個主題的準備。第二主題再現時,旋律不變,只是改成c小調和f小調。
◎尾奏:動機來自第一主題和序曲。
掌握這些原則之後,便不難了解奏鳴曲的基本結構,分別拆開研究後,便可一窺其中秘密,發現奏鳴曲並不複雜,它有固定的規則可循,至於個中變化則全仗作曲家各憑本事。例如,在貝多芬這首鳴曲作品十三號,"熱情"中,他使用了許多大膽的和聲與轉調變化,但聽眾和演奏者都絲毫不覺異樣,對於這些革命性的嘗試,不僅不覺刺耳、突兀,反而以為是理所當然,這便是創作的最高技巧與境界。

至於,各樂章之間有什麼關聯?現在,再舉一首貝多芬的名曲作品廿七第二號,-"月光奏鳴曲"為例:
◎第一樂章:這是典型浪漫樂派的抒情式,像「無言之歌」一樣,流動的旋律沈緩地將氣氛散播開來,主題以I 、II、 I方式進行。
◎第二樂章:慢速度之後,是輕快的小步舞曲和詼諧曲。形式上,先是小步舞曲、詼諧曲,然後小步舞曲再度出現。旋律方面,也與第一樂章的主題無關,是獨立的一個樂章。
◎第三樂章:為了掀起高潮,結束之前,特以強而有力的快節奏作為句點。

這是奏鳴曲的獨奏樂器形式,奏鳴曲如果進一步擴充,以大型樂團來演奏,就成為交響樂曲。因此,大半交響樂曲也就照「交響樂之父」-海頓為交響樂立下的規矩發展:第一樂章,奏鳴曲形式;第二樂章,三段式歌謠;最後加上小步舞曲。唯有貝多芬是其中少數例外,他反抗傳統,不喜歡這些一成不變,前後順序經常不按常理出牌,有時還別出心裁套上俱有個人風格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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