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很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在管樂團中必須分別出 Balance 和 Blend 之間的差異。當然,這樣的想法需透過一點一滴的累積才有辦法達到。

Balance 通常是指一整體的,包括各聲部的強度 (像是 Saxophone、Trumpet 和 Clarinet 等聲部) 和寬度 (也可以稱作程度、限度、範圍) 。可能單獨一個聲部,甚至更多。多半傾向於支配整個樂團而言。一個好的 Balance ,不見得是每個人保持在同一個力度,就有辦法達到。很多時候,其注意力應放在旋律本身,或是更細膩、深層的東西,像是線條、感情等。

Blend 有兩要點是息息相關的:
第一點是指音色上的融合。如何將兩鮮明、對比音色的樂器做調和,而不是整體的演出聽起來像樂器部門的加總。比如說:一把 Clarinet 和一把 Oboe ,在先天的音色上就是不同的,該如何做好調和的工作?

第二點是掌握相同或相仿性質的樂器,讓它們達到 Blend

Balance 和 Blend 是合奏中最被關注的東西,它們不是那麼容易被確定的。以銅管來說,就算採用相同廠牌的樂器、號嘴,也不見得能達到上述的重點。除非,大家的嘴型、唇型、齒型都長得一樣。不過,那是不太可能的。但如果產生出來的音色,真的差異很大,這些就是必須想辦法改善的重點;木管樂器也是一樣,它還包含吹嘴、竹片等。

那麼該做哪些練習呢?是否能藉由練習達到所謂的 Balance and Blend ?答案是肯定的。

建議的練習方式
先做好分部,再談合奏。最具體且有效的方式,就是能充分利用時間去處理 Balance、Blend、Intonation 等問題。比如說:利用空檔,指導 Clarinet 的第一部,選擇一到二個短樂句讓他們做齊奏,然後問其他成員們有何感覺?聲部是否和諧?音符、音準、音色、音調的呈現上有無一致?第二部做相同的動作,接著要求所有 Clarinet 演奏者一起演奏。一起演奏時,必須注意一部的力度是否太過。這些問題要解決,有絕大部分要二或三部的成員去要求,不見得二或三部的成員程度就不如一部。要知道,想達成部門間的 Balance 和 Blend ,一部的聲音若太過,是會影響到整體演出的。

聲音的呈現或實驗
有經驗的指揮或是管樂指導者,應該去幫助所有的成員。合奏時要特別注意最後的音符和樂句的結尾。大致上,樂器的 Pitch Level 可分為以下幾種:

1、Piccolo、Flutes、Oboe 、First Clarinets
2、First Trumpets
3、Second 和 Third Clarinets
4、Second 和 Third Trumpets
5、Alto 和 Tenor saxophones、Alto Clarinet
6、First and Second Horns、First Trombone、Euphonium/Baritone
7、Tubas、Second 和 Third Trombone、Euphonium
8、Baritone Saxophone、Bassoon、Bass Clarinet

Pyramid 稱作金字塔,其實,不管樂團是用於室外,或是音樂會的演出,都應該把握一個原則,那就是 Balance 。上頭這個類似【金字塔】的東西,就是用來平衡合聲效果最好的依據。它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合聲金字塔】。基本上,我們所做出的合奏效果,就必須達到那個樣子。從最底層的低音部 --> 中音部 --> 高音部,呈現出一個類似金字塔的三角形狀。以面積來說,一定是底層的面積最大。換句話說,它的原則就是低音最多,然後隨著音域的提昇,逐漸減少。請不要誤會這個意思,所謂的低音最多,並不是要你搶了高音的風采,破壞主從間的關係。這裡提到的主從關係,我先解釋一下。一首完整的樂曲,會有所謂的主旋律和配樂,主旋律和配樂之間的關係,我們稱之為主從關係。主從關係的平衡,我們常會以「旋律出來,伴奏退」表示。影響合聲效果的原因有很多,我個人覺得蠻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樂團的編制。一般來說,銅木管的比例是 1:1 。在室外可增加銅管數量,室內則增加木管數量,都不應過分。

不過, Sound Pyramid 終究是理論,還是得依照各管樂團的編制去做調整。另外,這套理論用在國樂團或是管弦樂團裡頭可能就不太適合。

傳統的金字塔理論在現今不適用的理由是 Solo 者的音量完全無法展現出來,相對的在沒有 Solo 時,旋律無法展現出來。有時候一支長笛或一支豎笛的音量必須能跟一整個樂團來抗衡,Bass CL 或 Bsn. 必須要能夠突出 Horn 或者是所有木管群。處理節奏則是交由 Cond. 來處理沒錯,但是演奏者自己完全沒自覺,這個樂團大概也會化為烏有。

再提供之前說的訣竅:
一、全團在所有音量下都要聽到吐叭的聲音。
二、吐叭>上低音號+巴薩+低音管>長號>法國號>薩克斯>小號>豎笛>雙簧管>長笛,後一組音量絕不能多於前組。
三:合聲照基三五音區分,基音:三音:五音:七音的比例,應該是 5:2:3:1 。至於,處理旋律線變化是指揮的事,不應由樂團插手。

但是有時候因應各種曲目,會改變其音響配制,所以並不完全適用,但大多數都是 OK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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