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燈光設計的功能
表演打燈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讓觀眾清楚地看到舞臺上的表演。至於燈光設計則會影響觀眾對舞臺佈景的視覺感知,以及對整場表演的印象。當燈光能清晰地投射之後,燈光設計師就是要加強整台演出的效果,而舞臺燈光的四個基本功能是:可見度、照明動機、燈光融合及營造氣氛。
1.可見度:
提供可見度這個功能就無須多說了,在此要特別指出的是:這個功能同時也意味著不要將舞臺上不適宜被看到的東西,也暴露在觀眾面前。
2.照明動機:
使燈光效果看起來自然,是燈光設計師的工作之一,這樣便有賴燈光效果與舞臺佈景的相互配合。例如:模仿現實裏的夜晚效果時,舞臺燈光應是從佈景裏的樹枝形燈具中透出來,也可以透過佈景臺燈或其他光源中作投射。即使佈景一點也不真實,也應保持這種特別的照明動機。在這樣的演出中,燈光必須與演出的內容保持一致,符合表演劇情需要。
3.燈光融合:
燈光功能同時也是舞臺佈景設計的一部份。燈光融合是燈光設計師為提高佈景真實性的注意事項,而這個佈景也是導演在舞臺設計場面時所提供的。換句話說,就是當劇情需要時,以合適比例的燈光、準確地投射方位及照明時間,為舞臺上的演出者提供照明。
4.營造氣氛:
加強營造的氣氛,雖然可看作是獨立的一項功能,但同時也是其他三個功能的一部份。燈光融合、照明動機、以及燈光的數量和可見度,這些因素都會影響舞臺演出的整體氣氛。
 
要表現舞臺燈光的四種功能,設計師也要從燈光照明控制方面注意四個事項:亮度、燈具分佈、顏色及光束移動。
 (1)亮度:就是指燈具的光亮度。
 (2)燈具分佈:這不僅包括覆蓋舞臺的燈光分佈,還包括到達舞臺光束的投射方向。
 (3)光束顏色:透過在光束中放置彩色的色紙,就可輕易改變顏色,但對於色彩的有效運用,則是舞臺燈光最具挑戰性的方面之一。
 (4)光束移動:這種移動不僅包括光束的移動,還包括其他三種功能(亮度、燈具分佈及顏色)的變換。
 
專業舞臺燈光設計構成要點
1、對燈光器材設備的特點性能的運用
    *泛光燈:天地排燈、腳光燈、頂排泛光燈等。
    *聚光燈:凸透鏡聚燈、柔光聚光燈。
    *無透鏡聚光燈:回光燈、PAR燈及封閉燈泡。包括:平行、集光型、柔光型、散光型等
    *成像聚光燈:造形燈以及成像插片、追光燈。
    *幻燈效果燈具:水波紋幻燈、跑雲幻燈、PANI幻燈及其它效果燈具等。
    *電腦燈:燈體旋轉形式、鏡面運動形式、集換色、成像造形、運動變化為一體的照明燈具。
    *特殊投映燈具:效果器材、換色器、煙霧器、數位電腦投映設備等。
    *操作控制系統
    
可控矽調光器及調光操作臺各部分功能。
    *彩色燈光濾色片:各種濾色,色溫,減光,反光片,柔光片等。
    *鐳射:以各色低功率鐳射發生裝置在電腦控制下完成對畫面的掃描。
    *輔助效果器材:煙霧發生器及排風、送風裝置。
    下雪發生裝置、肥皂泡發生裝置、二氧化碳煙霧、液氮、炒煙、紙花炮、乾冰等。
 
2、燈光與被照明物體材料材質特點的研究運用表現:
    材質--反射漫反射透光半透不透軟硬柔吸收反射規律。
    材料:
 紡織材料--棉布綢緞絲絨麻布紗布。
    金屬材料--金銀銅鐵鋁合金不銹鋼。
    自然材料--木石土磚植物
    合成材料--尼龍塑膠發泡材料PVC板材。
    煙霧材料--乙二醇煙霧油性滯留型煙霧乾冰低層煙霧炒煙液氮
    表現效果--正投、反投、平面、立體、浮雕、肌理、點、線、面、層次、透空、光暈剪影、半剪影等。
    表現特點--網狀、繩狀、條屏、柱石、紗幕、條屏、框架、燈箱等
   
3、打光四要素:
(1)主光:以主題和視點需要確定主光方向,主光強於其他光,使用聚光燈等硬光照明。
(2)輔助光:是對主光的輔助和補充,起修飾作用。以軟光燈照明模擬自然環境的反射光。
(3)逆光:在主光基礎上加光。可強於主光,也可低於主光而強於輔助光,起裝飾造型作用。
(4)光比:型體對各方受光的明暗比例。可根據創作需求作光比調整,從而獲得理想的效果。
 
4、舞台上打燈要注意的要點
(1)要均勻:(要是不均勻人移動式會呼暗忽亮,非常影響觀賞表演)
(2)人的臉要夠亮:(畢竟是要幫助表演,臉是一定要亮)
(3)影子的方向:(有光就有影子,不要讓影子在地上亂七八糟的顯現,畫面上會不好看)
(4)顏色:(光的顏色是影響氛圍的關鍵,所以選擇上很重要)
    
三、舞臺燈光的常用光位:
專業舞臺燈光設計的配置,道先要瞭解舞臺燈具的常用光位。這是正確選用配置的一個重要環節。
1、面光:自觀眾頂部正面投向舞臺的光,主要作用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台基本光鋪染。
2、耳光:位於台口外兩側,斜投於舞臺的光,分為上下數層,主要輔助面光,加強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體感。
3、柱光(又稱側光):自台口內兩側投射的光,主要用於人物或景物的兩側面照明,增加立體感、輪廓感。
4、頂光:自舞臺上方投向舞臺的光,由前到後分為一排頂光、二排頂光、三排頂光…等,主要用於舞臺普遍照明,增強舞臺照度,並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定點照射,主要靠頂光去解決。
5、逆光:自舞臺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頂光、橋光等反向照射),可勾畫出人物、景稱的輪廓,增強立體感和透明感,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6、橋光:在舞臺兩側天橋處投向舞臺的光,主要用於輔助柱光,增強立體感,也用於其他光位不便投射的方位,也可作為特定光源。
7、腳光:自台口前的台板上向舞臺投射的光,主要輔助面光照明和消除由於面光等高位照射的人物面部和下顎所形成的陰影。
8、天地排光:自天幕上方和下方投向天幕的光,主要用於天幕的照明和色彩變化。
9、流動光:位於舞臺兩側的流動燈架上,主要輔助橋光,補充舞臺兩側光線或其他特定光線。
10、追光:自觀眾席或其他位置需用的光位,主要用於跟蹤表演者或突出某一特定光線,又用於主持人,是舞臺藝術的特寫之筆,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四、常用燈具簡介及特性:
1、聚光燈:是舞臺照明上使用最廣泛的主要燈種之一,目前市場有1KW、2KW,以2KW使用最廣。它照射光線集中,光斑輪廓邊沿較為清晰,能突出一個局部,也可放大光斑照明一個區域,作為舞臺主要光源,常用於面光、耳光、側光等光位。
2、柔光燈:光線柔和勻稱,既能突出某一部分,又沒有生硬的光斑,便於幾個燈相銜接,常見的有0.3KW、1KW、2KW等。多用於柱光、流動光等近距離光位。
3、回光燈:它是一種反射式的燈具,其特點是光質硬、照度高和射程遠,是一種既經濟、又高效的強光燈,常見的主要有0.5KW、1KW、2KW等,以2KW使用最多。
4、散光燈:光線漫散、均稱、投射面積大,分為天排散光和地排散光,常見的有0.5KW、1KW、1.25KW、2KW等,多用於天幕照射,也可用於劇場主席臺的普遍照明。
5、造型燈:原理介於追光燈和聚光燈之間,是一種特殊燈具,主要用於人物和景物的造型投射。
6、腳光燈(又稱條燈):光線柔和,面積廣泛。主要作為向中景、網景布光、布色,也可在台口位置輔助面光照明。
7、光柱燈(又稱筒燈):目前使用較為廣泛,如PAR46、PAR64等型號。可用於人物和景物各方位照明,也可直接安裝於舞臺上,暴露于觀眾,形成燈陣,作舞臺裝飾和照明雙重作用。
8、投景幻燈及天幕效果燈:可在舞臺天幕上形成整體畫面,及各種特殊效果,如:風、雨、雷、電、水、火、煙、雲等。
9、電腦燈:這是一種由DMX512或RS232或PMX信號控制的智慧燈具,其光色、光斑、照度均優於以上常規燈具是近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智慧燈具,常安裝在面光、頂光、舞臺後臺階等位置,其運行中的色、形、圖等均可編制運行程式。由於功率大小不同,在舞臺上使用要有所區別。一般小功率電腦燈,只適合舞廳使用。在舞臺上小功率電腦燈光線、光斑常被舞臺聚光燈、回光燈等談化掉,所以在選用上要特別留意。
10、追光燈:是舞臺燈光的燈具,特點是亮度高、運用透鏡成像,可呈現清晰光斑,通過調節焦距,又可改變光斑虛實。有活動光欄,可以方便的改換色彩,燈體可以自由運轉等。目前市場品種較多,標注指標方式也不一樣,以功率為標準的如:1KW鹵鎢光源、1KW鏑光源、1KW金屬鹵化物光源、2KW金屬鹵化物光源等,也有以距離為標準的追光燈(在特定距離下的光強、照度),如8-10m追光燈、15-30m追光燈、30-50m追光燈、50-80m追光燈等,並且在功能上區分為:機械追光燈,其調焦、光欄、換色均為手動完成;另一種為電腦追光燈,其調焦、光欄、換色、調整色溫均通過推拉電器而自動完成,所以在選用時一定要對各種指標認真選用。
 
五、舞臺燈光換色器
換色器的設計推廣,大大地簡化了舞臺燈具的數量,減輕了燈光工作者的勞動強度,也節約了投資金額,所以它是一種目前舞臺配置不可缺少的器械,目前市場上主要有機械換色器和電及換色器兩種。
1、舞臺機械換色器:其設計簡便,價格較低,為20世紀80~90年代中期主流產品,目前以接近於淘汰。
2、舞臺電腦換色器: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型換色器,其採用國際標準的DMX-512信號輸出,可由專用控制呂控制,也可連接於電腦調光台使用,它有多模式、高精度、大容量、控制距離遠等特點,成為目前市場換色器的主流產品。
  
六、燈光控制設備 目前市場調光器,主要有模擬調光器和數位調光器,其特點是:
1、模擬調光器:使用類比調光技術,輸出信號為0-10V一對一輸出。一般模擬調光器設計簡單,控制器路較少,調光曲線差,但市場價格較低,易於學會掌握,為20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主流產品。常見的有3路、6路、9路、12路、18路、24路、60路、120路等,每路功率多為8KW,但也有2KW、4KW等,小路數多為一體機,大路數為分體機。
2、數位調光器:使用音片機技術,為DM512數位信號。數字調光台使用方便(特別是大回路),其調光功能、備份功能、編組功能、調光曲線等均優於類比調光台、性能價格也比較合理,很受用戶歡迎。常見的有12路、36路、72路、120路、240路、1000路等,每路多為2KW、4KW、6KW、8KW等。 在瞭解了燈位、燈具特點和控制設備及換色器後,就可以根據各自特點、使用規模的大小、用燈繁簡,因地制宜地設計出正確的使用方案了。
 
七、燈光製作流程
()燈光設計:
1.熟讀演出劇本:必須要瞭解演出本身內容,做分析工作,深入瞭解演出的特性,找出劇情或是活動氛圍的轉捩點,依照劇本行進定出各個段落所要的效果。
2.定燈光稿:不時參予排練,瞭解演出內容和區位,與導演、表演者、音樂、服裝等部門反覆討論後確定Q點、創作概念和效果,定出燈光初稿,經反復修正後出初稿。在實際演出前定稿可依演出情況,隨時作更動。
3.配置回路:探勘演出場地根據其回路線路、控制盤、燈具儀器、舞臺燈杆數、空間高低尺寸、舞臺深度長寬、相關機械設備如:調光器控制器的情形,設計配置回路。
4.交付舞監:將燈光定稿交付舞監,run流程確定每個步驟並與演員確定燈光效果細節詳細告知其變化點。
5.整理器材:依據燈光配置和租用場地的設備,事先準備好所需的器材,如色片、色片夾、手套、鉗子。
6.排定流程:進表演場地前,根據燈光本身整個工作內容,清楚的計算出所需的工作時間,並與其它的舞臺部門規劃出工作流程,以免互相影響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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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燈光執行:
1.裝配燈具:根據回路配置表,掛燈、配置回路、上色片並調整好燈具的角度及spacelight的位置。
2.確定效果:與導演定燈光亮度Level,確定每個效果並詳細紀錄下來。
3.彩排演練:彩排視同正式,演出彩排過程絕不中斷,問題在彩排結束後再提出來討論。演出前,爭取時間,跟據Q表和所紀錄下來的每個效果的Level實際練習,找出操作上可能面對的問題。
4.執行演出:依舞監指示,準確執行每一個效果。
 
八、裝台至演出
1.掛燈:進表演場地後,第一件事,就是依照燈光圖所示的燈光位置把所有的燈具一一掛到燈架上。注意此時舞臺務必淨空!
2.配回路:各個燈具必須依據圖面,配上延長線,插進燈光回路。
3.調燈、上色紙:所有燈具必須逐一由燈光設計指揮工作人員將條燈器調到其要求的區位,依照需求的大小調整好,最後加上指定的色紙。
4.CUE(作畫面):在調整完燈後,所有的燈都運作正常情況下,可以開始作CUE。所謂作CUE,就是設定整個演出在舞臺上呈現的種種燈光變化,將這些一個個的畫面,利用手動控制器或電腦控制器紀錄下來,以成為日後演出時燈光變化的依據。
5.技術彩排:在這些畫面被紀錄之後,就得搭配其他部門如音箱、舞臺、服裝、化妝這些部門,通通加進來,在舞臺上進行技術彩排;此時就可以發現缺點並立即加以修正。
6.問題修正:在技排發生的問題,必須進一步花時間作調整,無論是將燈具移位、換色紙或重新調燈,這些都是在技排及正式彩排間進行。
7.正式彩排:彩排視同正式演出,通常所有在演出可能發生的意外狀況,都在正式彩排時提前發生,所以各部門--舞臺、服裝、燈光、音效、化妝、演員等等,都視彩排為正式演出,彩排過程絕不中斷,問題在彩排結束之後才提出來加以討論。
8.最後修正:正式彩排結束之後,還有一段時間給予各部們作調整、修補,如此才能祝成一個完美的正式演出。
9.正式演出:設計師已經完成他的工作,而將所有的技術工作移交給技術人員,由舞臺監督掌控技術部門,完成演出過程。
 
舞台燈光設計師追求的目標:
1.簡單就是美。
2.不講求花俏、喧賓奪主,襯托主題而不自我表現。
3.能烘托出氣氛、精神,而讓觀眾自然接受、溶入,卻沒感覺它的存在,才是一個好的設計,最高的理想是「lessismore」,希望達到反璞歸真的境界,而不是變化多、顏色繁,拼命去提醒人們燈光的「存在」。當然顏色也許更多,做得更抽象,但觀眾反而覺得真實而有著更深刻的情感表達。或許這與燈光設計、運用等基本抽象性格有關,至於這門工作的新手,最重要要有企圖心,除了多方的涉獵、努力外,還得培養耐性、感性及細心,因從裝台到拆臺、從感受劇情到設計,這三點都是最重要的因素。
     
跟其他藝術不同的是,燈光設計是最直接向大自然學習,卻又需要最久的反芻才能發揮、創作的藝術表達方式。而這個反芻不僅指設計者本身的修養,也包括了科技的研究、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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