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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黃均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系畢業,美國天主教大學音樂學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系暨民族音樂研究所副教授,並兼任數位文獻檔案中心主持人。重 要學術成果包括 Traveling Opera Troupes in Shanghai:1842-1949(博士論文,1997)、「音樂精靈幻想家」(文建會中部辦公室88年度音樂欣賞媒體教材,2000)、「台灣地區 音樂資源聯合目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民族音樂研究所,2003),以及多項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1998-2005)。


「指揮」是什麼?
《新葛羅夫音樂辭典》 (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2001) 做了以下三種定義:1、在演奏中指揮用他或她的手或是指揮棒打拍子;2、指揮對於音樂作品進行詮釋的決定,而這些決定是透過彩排以及演出時實現;3、指揮 參與音樂團體的行政事務。在這樣的解釋下,我們可以這麼說:要成為一位傑出的現代指揮,必須學習精湛的指揮技巧,透過手勢以及肢體動作將樂譜中的節拍、速 度、強弱、力度、表情等等清晰地傳達出來;其次對於樂曲的詮釋有獨特且具說服性的見解,而這也是指揮這門學問中最重要的一環,因為一位偉大指揮之所以偉大 與否,所取決的就是他的詮釋是否能夠感動人;此外他還必須具有協調與領導的能力,當成為一個樂團指揮的時候,能夠帶領這個團體建立特色、拓展曲目、吸引聽 眾、在演出中獲得成功。知名的管弦樂團歷史研究學者卡爾斯 (Adam Carse,1878-1958) 在他的書《從貝多芬到白遼士的管弦樂團》(The Orchestra from Beethoven to Berlioz,1948) 曾提到:指揮沒有票房吸引力,也不會出現在新聞的頭條;在當時劇院演出的廣告或節目單的名冊上,列的主要是每位歌手、舞者、以及舞台經理、服裝師、佈景師 等幕後工作人員,通常不會出現指揮的名字。在音樂會的演出宣傳上,指揮的名字不會太顯眼,如果這場演出被報導或是評論,指揮的名字幾乎不會被提及。這裡所 描述的時空,是在19世紀中期。檢視了幾百份當時歌劇演出以及管弦樂團音樂會的相關報導後,他有了這樣的結論。相較於我們這個時代,指揮的地位真的是不可 同日而語,因為現今的任何歌劇或是樂團演出的宣傳,指揮的名字絕對是醒目的標題、吸引人目光的焦點。指揮從被忽視到成為樂壇最為舉足輕重的人物,這個現象 是如何逐漸成型?本文將從指揮歷史發展的幾個階段來談這個問題。

擊拍歌手時期
「指揮」的主要基本功能,就是在多人同時演奏音樂時,表達並給予正確的節拍。從現存史料中,我們發現西方歷史上早在紀元前 1500 年,就曾經有過這樣的記載。德國音樂學家薩赫斯 (Curt Sachs, 1881-1959) 根據圖像考古研究資料顯示,當時埃及所存留下來的一座墓碑牆上,刻著以下這些文字 「一位指揮站在演奏者前面並面對著他們,用他的腳後跟打著拍子以及用拇指與食指拍打。」再考証了其它相關文獻的過程中,薩赫斯證實當時的人,確實在音樂演 出活動時會經由肢體動作來引導音樂的進行,基本上具備了指揮的功能。當然,我們不能憑這一段話,就定論指揮的歷史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只能說指揮的概念,或 許在遠古時代的人類歷史上就曾經存在。而這樣的考古發現,就如同西洋音樂史上的古希臘羅馬音樂,它可以是我們追溯源頭的參考,並沒有持續性的發展與影響。

指揮的歷史是什麼時候開始有持續性的發展呢?音樂史書上多認定從中世紀時期的葛利果聖歌 (Gregorian chant) 發展階段即明確有所謂指揮的存在。因為在當時教會音樂儀式進行中,都會有一位歌者透過手勢來引導唱詩歌的其他歌手們,他應該可以就稱之為指揮。到了15至 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複音音樂高度的發展,多聲部的樂曲在演唱時因為聲部錯綜複雜,當然更需要有所指引,因此我們可以找到更多關於指揮實踐的例子。美國 音樂評論家荀伯格 (Harold Schonberg, 1915-2003) 在他的《偉大指揮家》(Great Conductors) 一書中就提到:在 1517 年出版的一本書上,記載了「一種由主要歌手根據樂譜上記號所進行的手勢動作,引領音樂進行。」許多史書也都提及在合唱進行時,可以看到有一位舉起手,拿著 捲起的紙打著拍子的人,據說羅馬的西斯汀教堂 (Sistine Chapel) 早從 15 世紀,就存在這樣的演出方式。由歌手的手勢動作給予音樂節拍,引領音樂的演奏存在了好幾個世紀,這段時期可稱為是指揮歷史上的「擊拍歌手」(the Singer-timebeater) 時期。對於指揮的概念,就僅止於節拍上的指引。

器樂首席時期
17 世紀西洋音樂歷史進入了巴洛克時期,音樂發展的主要特色之一就是器樂音樂的崛起,專門為樂器合奏所寫的音樂逐漸成為大型音樂創作的主流。器樂合奏如同人聲 合唱一樣,在演奏時候也是需要指引,這項任務在這個時候就變成由一位樂器演奏者 (通常是第一小提琴手) 或是鍵盤樂手 (大鍵琴) 來擔當,不過他們給予節拍的方式不再是透過手勢,而是藉由演奏樂器時的肢體動作來傳達,比如說弦弓的上下、眼神、身體擺動等等。指揮的歷史因此進入了所謂 「器樂首席」(the instrumentalist-leader) 時期。

17 至 18 世紀的代表性作曲家多半任職於教會或宮廷,並不是專職的作曲家,寫完作品通常都還要負責樂曲的演出。巴赫的一位好朋友,德國古典文學家葛斯納 (Johann Matthias Gesner,1691-1761) 曾經在他的書上描述 1738 年,巴赫在彩排時的情景,他說:「你可以看到他不僅是同時彈唱他自己的部分,還透過他的點頭、跺腳、手指的警示來領導 3-40 位音樂家們演奏。這個人,環繞在宏亮的聲響之間,擔任一項艱苦的任務:要隨時觀察是否有人迷失樂句,引導所有演奏者能夠整齊劃一,穩定有所猶豫者防止他們 出錯。節奏就在他的肢體語言中。」這段文字除了清楚的勾勒出所謂「器樂首席」的職責之外,我們也可以從中了解指揮概念在當時樂器合奏中所扮演的角色。

從巴洛克時期的樂譜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對於指揮概念進一步的影響因素。在文藝復興時期,作曲家創作時只會把音符的高低與實質記載下來,所以樂譜中所呈現的 是音樂的起伏與節奏。大約 1600 年左右,作曲家則開始會在樂譜上加上強弱記號。葛布里埃利 (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 的作品《弱與強的奏鳴曲》(Sonata pian’e forte) 就是最好的例子。在這首器樂合奏曲的樂譜上,作曲家在每個段落標示出他所要求的強弱記號。或許因為是一項創舉,所以葛布里埃利特別把曲子的標題如此命名。 樂譜上開始有了表情記號,對於要帶領眾人合奏或合唱的指揮者來說,他的角色就不僅僅是給予節拍指引,還要注意大小聲的對比如何表達,帶動音樂中更深一層的 情緒,指揮的意義又進一步的提升。

18 世紀管弦樂團開始蓬勃的發展,歐洲各主要城市都紛紛成立樂團,而這些樂團都會聘請一位主導的人,通常是小提琴手,他就成為前文所提及的「器樂首席」,會在 演出的時候帶領大家。從一些文獻資料上,我們還可以知道,除了擔任演奏時引導的角色外,「器樂首席」還有很多其他的職責:相當於是樂團的主管,要負責音樂 家們的徵選、選定曲目、進行彩排、決定演奏者在樂團中的座位等。這些工作也就是樂團的演出行政事務。「器樂首席」在當時也會因為所帶領的樂團演奏精湛獲得 肯定而聲名大噪,諸如米蘭的桑瑪悌尼 (Giovanni Battista Sammartini,1700-1775) 、曼罕的史塔米茲 (Johann Stamitz,1717-1757) 、倫敦的薩洛蒙 (Johann Peter Salomon,1745-1815) 等等。所以到了 18 世紀後期,《新葛羅夫音樂辭典》提到現代指揮概念的三種定義:給予演奏時的節拍;進行樂曲詮釋;執掌樂團演出行政事務等等,基本上都逐漸發展完備。

指揮棒指揮時期
19 世紀的西洋音樂歷史進入了浪漫時期,樂曲的特質也有了很大的改變。大型的管弦樂曲紛紛誕生,樂譜上也出現更多樣性的表情記號,要演奏這樣類型的樂曲,對於 「指揮」,當然也有了更大的期待與要求。加上當時音樂家的分工也更益精細,作曲家、鋼琴家、小提琴家、演唱家各自發展出自己的舞台,專職的指揮—「指揮棒 指揮」(the baton conductor) 的時代也因此到來。

第一位拿著指揮棒指揮的人是誰呢?是德國人賴夏德 (Johann Friedrich Reichardt,1752-1814) ,他是作曲家也是音樂著作家。根據史料記載,大約 1776 年,他在柏林演出的時候,會拿起一根棒子,重新安排樂團的位置,捨棄坐在鍵盤前面,而在一張桌子前指揮歌手與演奏家。不過這似乎僅只是單一的歷史事件,當 時並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以及仿效。而真正拿起指揮棒指揮並造成廣大影響,這寫下歷史的第一人,是德國人史博 (Louis Spohr, 1784-1859) ,時間是在將近半個世紀之後的 1820 年。在那年,他在倫敦的音樂會上,公開使用指揮棒指揮。在自傳中,他還誇耀自己將指揮棒當成「給予節拍者」(a time-giver),讓演出獲得很大的成功!史博並不是一夕之間就決定拿起指揮棒來指揮,早在 1809 年,他就曾經使用捲起的樂譜來指揮海頓的《創世紀》;此外德國作曲家韋伯 (Carl Maria von Weber,1786-1826) 1817 年在德勒斯登舉行的音樂會上,也曾拿起捲起的手稿來指揮演出。從 18 世紀後期到 19 世紀初,我們就可以找到許多拿著工具指揮的記載,不過手握指揮棒來指揮成為大家的共識,是在 1820 年之後的事。

19 世紀的歐洲,居住在城市中的中產階級對於音樂活動有著比以往更高的期待,他們成為音樂會的主要贊助者與參與者。這群知識份子們會訂閱音樂期刊來接收音樂會 訊息,掌握樂壇動態,甚至閱讀樂評對演奏家們品頭論足。為了滿足以及吸引這群廣大的愛樂者,音樂家們因此得拿出渾身解數磨練出更精湛的演奏技巧,因此出現 了偉大器樂演奏家像小提琴的帕格尼尼 (1782-1840) 、鋼琴的李斯特 (1811-1886) 等人物。指揮也同樣受到這股潮流的影響,雖然卡爾斯提到一直到 19 世紀中葉,指揮還是一位被忽視的人物,大家注目的焦點都集中在歌手或是演奏家身上。不過從世紀初,就已經開始有人致力於提升指揮的地位以及樂團演奏的品 質,史博與韋伯就是兩位代表性人物,尤其是韋伯。他從 18 歲接任貝斯勞 (Breslau) 歌劇院的工作後,即熱衷於樂團的改革:有感於聽眾抱怨樂團演奏時音響的混亂,他重新安排樂器手的位置,將木管、銅管、以及打擊樂器置放在弦樂的後方,讓他 們與弦樂區隔,造就出新的管弦樂聲響;此外他對歌劇院的經營也很有成就,尤其在德勒斯登的時候。

很多歷史書提到孟德爾頌 (1809-47) 是第一位傑出的「指揮棒指揮」大師,他手執鯨魚骨製成的細長指揮棒,活躍於萊比錫、柏林、倫敦等大城市。 1829 年他指揮演出巴赫的《馬太受難曲》,將這首塵封近一個世紀,巴赫當年首演完之後樂譜就束之高閣,不再有人演奏過的偉大巨著,重新介紹給世人認識,掀起了當 時人對於巴赫人聲作品的狂熱風潮。指揮對於樂壇所能造成的影響力逐漸的浮現。

1855 年,白遼士 (1803-1869) 出版《管弦樂團指揮,他的藝術理論》,這是第一本關於指揮這門學問的現代論著。裡面他清楚的區分演奏時給予節拍以及詮釋音樂的不同,而後者才是真正指揮的 藝術。他勾畫出指揮所需具備的能力以及學習的方式;建立了許多觀念,比如說指揮是傳達別人而非自己音樂思維的一項藝術。此外他也身體力行,訓練自己成為一 位技巧卓越的指揮。現代指揮的概念到此,可說是理論與實踐皆發展成熟。從此,指揮成為一門可以循序學習的學問,一項真正的音樂專業。

19 世紀後期,華格納、馬勒、李察·史特勞斯等人雖然今天都被視為是後期浪漫時期的作曲大師,但他們生平都是活躍於當時樂壇的指揮。世紀更替之後,托斯卡尼 尼、福特萬格勒、華爾特、克廉培勒、卡拉揚等人浮出樂壇,他們不再身兼作曲家或是演奏家,而是完全以指揮為業,並成為演出宣傳、期刊樂評的焦點。至此,指 揮在音樂歷史的地位穩固地確立,他不再被忽視,而是樂壇上最受矚目的人物。

*本篇摘自樂覽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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