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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樂曲中有速度產生變化,而這種變化又很突然的發生,這時就樂團而言,能讓樂團繼續前進是很重要的,這也是指揮存在的主要理由。因為對一個大的樂團來說,如果沒有這樣的協助,他們是無法做出這種變化的。小的室內樂團、合唱團,或其他音樂團體,可以有效地改變速度;但是一旦樂團有一定的規模,就需要有統一的拍子。

很明顯地,作品的每一部分,都需要指揮做出決定,並將此決定清楚地顯示給團員。所以,指揮對即將發生的速度變化,一定要記在腦子裡。任何猶豫都會產生不好的合奏情形,而導致以非指揮或作曲家所設定的速度來演奏。

一旦速度決定下來,速度的變化可以按下列的建議去處理:

從較慢的速度轉向較快的速度時,在反彈拍的頂部停一下 (有如在處理延長記號) ,然後從那一點上 (新的抬高拍點位置) ,按新的速度打出一個完全的起拍。這個動作,在完成慢拍的最後一拍時進行。

從較快的速度轉向較慢的速度時,較不容易提前提醒團員。這時,反彈拍要負起速度變化的責任。保持快節奏,直到新的速度第一個拍點出現,然後由反彈拍來反映新的較慢速度。

如果速度是漸慢,反彈拍要控制這個變化,直到速度需要採用分割拍。

如果節奏是漸快,預備拍要控制這個變化。如果速度需要用在分割拍的打法,必須很自然地轉換到主拍。

在近代指揮出現之前,團體合奏音樂可以在拍子改變時,利用「潛在的節奏跳動」 (tactus) 來讓音樂持續進行;而且作品有一個主要的律動,讓每個聲部都可和它聯繫起來。等值的二個音轉換成等值的三個音節奏 (hemiola) ,也是基於同一個目的。現代指揮,可從此技巧中獲益。

當速度變化時,看新的速度是否可以和前一個速度建立起聯繫。如果可以的話,將會確實地知道到新的速度是正確的。但是,如果這樣做會導致音樂上或風格上的不正確,就不要如此做。

※本篇文章摘錄自「指揮手冊」的第一部分「指揮技巧」,作者為 Leonard Atherton ,呂淑玲、蘇索才/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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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remy Hsi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